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和校党委工作安排,我校定于本周举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宣讲团报告会暨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14:3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旗山校区宏达厅,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设分会场。
三、宣讲专家
省委宣讲团成员、校党委书记潘玉腾教授
四、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校领导,机关部处、教辅机构、中心、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学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机关青年讲师团、“青马班”学员代表;
(二)分会场:不在主会场参会的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处科级干部、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师生代表。
五、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组织参加、收看省委宣讲团宣讲报告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次重要政治活动,充分利用省委宣讲团宣讲的有利契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深刻内涵。
(二)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安排,提前设好分会场,按时组织参会人员观看直播。11月16日(星期三)9:30—10:30进行直播系统调试,请各分会场提前做好设备调试和技术保障工作,直播地址从“福Star”APP主页直播平台栏目进入。各分会场及参会人员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三)报告会实行签到制度,原则上不得请假。主会场参会人员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参会的,请于11月15日(星期二)12:00前办好书面请假手续(旗山校区行政楼706,电话:22867153);各分会场参会人员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参会的,须向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请假。主会场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穿着整齐,佩戴校徽(党员佩戴徽章)、蓝色医用外科口罩,保持良好精神面貌,入场后按指定位置就坐。严格遵守会场秩序,报告会开始前,参会人员应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不交头接耳、接打电话或随意走动。
党政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